那你到這兒來問什麽?你直接跟他說你需要保護不就完了嗎。

這兒的人說什麽都沒有意義。律師的話你不相信。別人的話最多給你打氣。最終做決定的是你和你未婚夫。這裏也沒有公平不公平的。在我們看來再不公平的協定,隻要你們倆都願意就行。你可以告訴他,他不知道你的財產時就願意養你,為什麽知道了你的財產就要坐地分贓了?同時你也問自己,你給他做家務所以他理所應當養你,那你在外麵給人當保姆做家務,能賺十萬一年嗎?另外,即使賺十萬一年的保姆,回家也是要做家務的。

看你們倆互相這計較著,還是背地裏算,不肯當麵攤開來講,各自又有孩子,非常實際的問題。還是別婚了。住在一起,你不會吃虧的,最多將來不能分他的社保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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