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很欣賞你多角度看問題的思維和能力。很多時候,我們確實難以判斷誰對誰錯。
這就是為何論壇上的投訴,往往在涉事另一方出現後整個被翻盤。
根據此現象,俺一般會采取“疑點利益歸被告”的原則。
順便,也逐條評論你的論點,叫你停不下來:
“她失敗了,其中的人也該找找自己的原因,而外人更無權指責”
是評判,不是指責。她把問題提出來,其實也想聽聽外人是怎麽看的,我們說得尖銳點並無不妥。
我們的觀點,也許對女事主毫無用處,但參與者之間互相交換意見,有時也能從中得到啟迪。
“我們都覺得丈母娘賴著不走”
我沒這樣想。但如果和女婿處不來,走是上策。
“也許她不放心女兒呢?”
也許,但為了保住綠卡而不走可能性更大。
其實“她”的情況更讓人不放心,這才有女婿運作把老丈人搬過來的活動。
“但誰能肯定這倆老人真的想賴在美國,而不想回中國?”
肯定與否,都跟家庭矛盾基本無關。目前當務之急是解決離婚的事。
“也許我們現在也不在一個平麵。”
我不覺得。就那麽點破事,哪裏有那麽多平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