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女兒不會說英語, 已婚。 房子是她婚後買的。
現在她有意把房子放在夫妻兩個人名下, 因為她不會說英語。
我這個親屬不太願意。 問我這樣做的implication是什麽?
有人能幫忙嗎? 我覺得寫誰的名字都一樣。 大家有啥想法?
我有個親屬在美國買了個房子, 寫的是他女兒的名字。
所有跟帖:
• 都一樣。 -wolfkiller8- ♀ (0 bytes) () 07/04/2015 postreply 12:48:07
• 離婚應該夫妻一半,如果你沒有公證過是父母的錢 -tax2- ♀ (0 bytes) () 07/04/2015 postreply 13:37:32
• 美國結婚後就算共同財產吧? -goingplace- ♀ (0 bytes) () 07/04/2015 postreply 13:40:23
• implication是她女兒把房子贈予了夫妻二人 -檸檬椰子汁- ♂ (302 bytes) () 07/04/2015 postreply 13:57:17
• 謝謝樓上各位。 這個問題看來挺複雜, 我還是少說話為妙。 -autumnjune- ♀ (0 bytes) () 07/04/2015 postreply 14:37:17
• 女兒認為 -oyecomova- ♂ (235 bytes) () 07/05/2015 postreply 20: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