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上來報告一下:成功地讓房東把我名字從擔保人去掉,今天把鑰匙給了接受辦公室租約的人。

Property manager當然是不肯把我的名字從擔保人去掉,我是據理力爭,讓她覺得我比新的那家難纏,,,

而且- 檸檬椰子汁上次的解答有一點對我幫助特別大:那就是如果email和合同有不一致的時候,是以合同為準。

Property manager到最後就玩兒這手,她Email裏告訴我要把我的名字從擔保人去掉,可讓我簽的合同裏我還是擔保人,
她在語言上玩兒花樣。我就把她的合同重新寫了,打印好,我和新的那家都簽好字,拿去讓她簽字,她簽了!!!

新的那家很中意那個辦公室,人也很負責,這是我費心打廣告找的,我覺得這結果對三方都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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