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來美國不久。今天我和老婆每人都被蒙市警察開了一張citation,原因是我們過馬路時候,燈已經開始閃爍變成了紅燈。是我們錯了,以後一定每個細節交通規則都要遵守。Citation要倆月後上法庭,罰金大概每人197-250,倆人就是400-500。請問有沒有什麼辦法讓法官少發點? 我們經濟上比較緊。。。 多謝了
做了錯事,就應該受罰(行人交通違章)。。。。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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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在禁止通行的標誌亮起後還進入馬路就算了吧
-jingxi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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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5 postreply
1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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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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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5 postreply
12: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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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上法庭那天警察去不了,啥事就都沒了。
-水中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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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5 postreply
13: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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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兒子出這個罰款吧。
-happycow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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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2015 postreply
09: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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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認錯,求情,可以免很多。
-a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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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2015 postreply
06: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