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肯尼亞施行類似美國的國籍法,奧巴馬也成了肯尼亞公民。

因為在美國國籍法下,美國國外婚生孩子,隻要一方父母是美國人,孩子就是美國公民。那麽類似推理,如果如果肯尼亞施行類似美國的國籍法,奧巴馬的爸爸是肯尼亞公民,在美國婚生的孩子也是肯尼亞公民。如果是這樣,奧巴馬以前競選就更困難一點。

美國憲法規定落地公民,但是國籍法是國會通過的,裏麵條款可能會對美國公民在國外生活造成不便,需要改正是有道理的。但是現在我研究到的結論還是,小孩就是美國公民。因為美國法律不允許父母幫小孩脫籍,所以如果小孩在18歲以前有收入,小孩有向美國報稅的義務,雖然絕大多數情況下,海外免稅額應該導致小孩不用繳稅。18歲以後,小孩可以自主脫籍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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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律師厲害。 -jin_yin_hua- 給 jin_yin_hua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16/2015 postreply 06: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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