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是看你自己現有的撫養協議怎麽定義雙方的權利。如果她私自帶孩子走,違反撫養協議,就是兒童綁架,你可以報警,但是必須拿自己的法院批準的撫養協議做根據,否則警察不管。
既然她要再婚搬到外州,你們可以協商一個新的撫養協議,去法院批準。
比如:
如果孩子跟她,她需要定時付你費用,能使你定時飛到德州看孩子。另外,過節過暑假孩子也應該回來跟你住一段。
如果孩子跟你,同樣辦理。
這種事情很常見,沒有什麽棘手的,主要是當事人需要清醒,不要胡搞。否則報警,隻要在美國,孩子也可以被追回來。如果回了中國就難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