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對於車禍受傷,老貓有親身的體會,然而原則上你需要了解,任何車禍不論你是否無錯,一定有損失,同時你不可能要求對方負擔您一切的損失,這是重點... 國人的觀念往往是受害方一定要求 100% 的賠償,肇事方,任何對方的要求都是訛詐,很良心的說,這兩種情況都是錯誤的,這一點您需要心理上有準備.
(B)至於車禍之後受傷的處理,原則上保留所有醫療記錄與單據是重點,同時重要的是你要誰來付這筆費用並不是重點,重點是 as long as 不是你來支付,所以一般老貓會建議,如果隻是小傷小痛,當然以自己的保險為優先,因為處理起來比較方便,至於後續的物理治療,原則上用自己企到上限然後要求對方保險支付其他的,同時中醫的部份,良心說,一般隻好你自己出錢,因為大部份的中醫在美國沒有合法企理療師或是醫師的執照,所以保險公司一般不會同意付款.
(C)當然如果人進了 ICU,那麼當然需要找對方,因為這有長期醫療的需要與生活收入的損失,所以這種情況應該第一時間找對方的保險公司來處理. 同時因為有追訴期的保障,你們可以慢慢處理,不需要急於一定要與對方的保險公司達成任何協議....
(D)至於是否應該找律師,老貓的原則是如果車禍之後,你有真正的傷害 (截肢,內臟破損,腦部傷害....),那麼當然應該交給律師,如果隻是筋骨傷,休息一段時間就會好,這種情況,自己處理就得了,因為就算找律師,扣除分程與所有手續規費,七折八扣下來,你那部份賠償會少得可憐,(不要直接隻看到大不贏不收錢那句話,因為車禍案件隻要是對方有錯,不論多少,都可以拿到賠償,所以不贏是少數,問題是合約中細節的部份,真正扣下來,保險公司賠的錢,一般 40-45% 進了律師的口袋,你最終拿到的是可能遠少於預期),所以真正應該考慮的是如果沒有可能取得"懲罰性"賠償 (例如沃爾瑪的司機依據公司要求連夜感路沒有依據聯邦法律規定定時休息,最終因疲勞駕駛肇事,這種因為公司規定造成事故,可以尋求事故故意疏失的懲罰性賠償之外),個人會建議您交給自己的保險公司去處理...
最終,你需要了解,沒有任何原因與可能,您可以由車禍賠償中獲利或是因此而懲罰對方,任何車禍都是雙輸,你唯一能獲利的是,如果車禍之後您還活著同時不需要進 ICU,這就是真正的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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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讚一個, 車禍的確一般是雙輸, 凡是還想靠這個發財的國內早有個名詞叫碰瓷. 所以治病為主, 索賠為輔應該是victim的策略. -EMSWhite- ♂ (0 bytes) () 06/09/2015 postreply 17: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