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你不說哪個州,無法確切幫助。
但是,一般州的離婚法律,規定如果雙方的收入有變化,撫養費可以重新審理變化。孩子爸到美國工作,收入一般有很大變化,所以去修改撫養費是有根據的。
但是,如果你去告對方修改撫養費,對方也可以來告你重新打開撫養權分配。我想你現在以為你有100%的撫養小孩的權利,實際上爸爸還是共同監護人,如果你撫養費搞得他不高興,他有能力在撫養時間分配上也來搞得你不高興。可以要求50-50%的撫養時間。
所以,具體應該如何取舍,請谘詢本地律師,紮紮實實地嚴肅對待。不要到網絡上來聽人說,然後盲人摸象。否則自己盲動,不僅拿不到自己想要的,可能還把自己已經有的也丟掉。
可以修改,但是
所有跟帖:
• 謝謝 -syl00- ♀ (740 bytes) () 06/07/2015 postreply 20:13:35
• 可以修改,請謹慎,用專業幫助 -檸檬椰子汁- ♂ (0 bytes) () 06/07/2015 postreply 20:16:36
• 我覺得爸爸要50%的撫養權是好事。隻要他不虐待孩子,有父親在比隻要母親對孩子要好。 -N.- ♀ (191 bytes) () 06/07/2015 postreply 22:33:39
• 可以給媽媽一些break,對孩子應該也有好處,除非爸爸是個jerk。 -cecillia- ♀ (0 bytes) () 06/08/2015 postreply 10:55:31
• 她爸爸就是JERK,否則怎會走到這步。 -syl00- ♀ (0 bytes) () 06/09/2015 postreply 13:39:59
• 她爸跟我說,除非我把撫養權給他,否則不管。 -syl00- ♀ (0 bytes) () 06/09/2015 postreply 13: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