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要說話權,首先要辦遺產繼承手續,房子過戶,過戶之後他的名字在上麵才可以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否則賣房的時候,房產律師是隻看房主名字。
律師跟我說,國內這方麵的訴訟期隻有兩年,所以你們應該先把遺產手續辦妥,再去議論賣房子的事情,不會留下任何後患。
我的情況和你的不完全一樣,我父親過世太久,我忘了這個區別。
對不起,重新解釋一下
本帖於 2015-06-02 13:05:08 時間, 由普通用戶 慧惠 編輯
所有跟帖:
•
房子是2005年買的,父親也是2005年去世的。
-ldmm-
♀
(0 bytes)
()
06/02/2015 postreply
13: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