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重新解釋一下

本文內容已被 [ 慧惠 ] 在 2015-06-02 13:05:08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回答: 好像不是這樣的。ldmm2015-06-02 12:34:35

兒子要說話權,首先要辦遺產繼承手續,房子過戶,過戶之後他的名字在上麵才可以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否則賣房的時候,房產律師是隻看房主名字。

律師跟我說,國內這方麵的訴訟期隻有兩年,所以你們應該先把遺產手續辦妥,再去議論賣房子的事情,不會留下任何後患。

我的情況和你的不完全一樣,我父親過世太久,我忘了這個區別。

所有跟帖: 

房子是2005年買的,父親也是2005年去世的。 -ldmm- 給 ldmm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02/2015 postreply 13: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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