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內律師要求,外籍華人放棄國內房產繼承權需要中國領事館出具委托證明,才能由法庭立案受理。
有關委托證明,舊金山領事館的網站是這樣說的 “ 當事人應為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大使館或總領事館主要受理旅居美國並具有中國國籍的當事人的公證申請。為臨時出國的中國公民辦理公證限於在美國境內處理死亡案件 等緊急事項。外國人(含外籍華人)一般應當在當地有合法資格的公證機構辦理公證。 "
我試圖打電話谘詢,總也打不通。不知道舊金山領事館(西雅圖屬舊金山管)是否受理。 國內的律師還要我出示 :1.出生證,我的接生婆是文盲不會寫證明。2.中國護照,我在人籍時護照被剪掉一角,搬家時做垃圾處理。我不知道怎麽證明自己是父母的親生子。放棄財產繼承比我想象的困難。
有沒有知情的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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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華人放棄國內房產繼承權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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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你們當地,我用的是這家 -慧惠- ♀ (302 bytes) () 06/02/2015 postreply 12:11:19
• 這個東西非常麻煩,就像證明你媽是你媽一樣! -tbd- ♀ (204 bytes) () 06/02/2015 postreply 13:3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