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打交道,談“爭取自己的權益”太天真。
別說隻有6千,就是6萬你都得閉嘴,除非你不想跟公司玩了。
搬家費,跟麵試給機票一樣,不是法律規定一定要給的,公司可給可不給。你跟公司鬧,根本不需想象就知道會輸得很難看。
錢說到底是公司的,其他人都是打醬油的,不給報而你硬要100%是造反
回答: 為什麽會給你這種造反感覺呢?差不多有6000多的損失,事前,事中經過relocation consultor的多次確認說這部分的
由 myhydride
於 2015-06-01 12: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