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夠朋友,您應該做的事如下...
(A)不要插手任何法律上的問題,當事人是否應該現在 file 訴訟,應該在那一個國家 file 訴訟,都應該諮詢律師.
(B)協助當事人整理一切家中的財務文件,估計這位女士應該是"甩手掌櫃",所以現在你應該需要協助對方了解家中的財務,房產的地契上是誰企名字,有多少存款....如果要爭財產又不想花冤枉錢讓律師做這些事,你們自己要靜心下來弄清楚狀況...
(C)當事人自己需要弄清楚現實,如何在經濟上獨立,是否應該找工作,這些問題事實上是當務之急,人先能夠自己站在自己腳上,才能夠考慮下麵要做什麼? 同時如何平靜下來麵對現實,因為這個問題當事人必須了解,任何跨國企離婚特別是一方已經準備好要這麼做時,這個案件將是一個非常漫長而且耗時的程序,所以如果還笨笨的要做"祥林嫂",這隻是找死..沒有用的....
(D)同時,你作為婆媽級的旁觀者,中國那一套"哭鬧三部曲"最好建議當事人不要搬到美國來,21 世紀,離婚在這裡是家常便飯,沒有人會同情你們...所以如果還想用 60 年代的方式處理今天的問題,最終隻是讓周圍所有原本願意提供援手的人"敬而遠之"...
你的兩個問題,證明您不了解現實的法律問題,這不怪你,因為您不是天天處理這個問題的專業,您不可能知道,但是您需要了解,
(I)如老貓所說,經濟需要獨立才能生活...
(II)律師不是拿錢供您使喚的狗,所以"為了多收錢拖時間"這種鬼話,最好提都不要提,想要少花錢.自己就要勤於做功課,所以很多程序的問題,你們做好了,律師不需要再花時間替代當事人去做,同時原則上離婚這件事,絕對不是律師的事,而是當事人自己的事,律師隻是當事人的助手,同時當事人需要有一個宏觀的看見,該爭的要爭,該放的要放,不要事事斤斤計較,最終陷入泥沼中,然後再責怪律師要多收錢,(老貓之所以不做華人的婚姻官司就是因為這種情況,往往不知道該堅持什麼,隻知道凡事都要.."Me, me , me ",最後根本整個程序進行不下去,回來找老貓哭訴...所以事前要先有底線,上了談判桌,該放的要放,該爭的要爭,總之不能完全沒有原則...也不可能完全都是以自我為中心....
(E)你作為朋友,最終你需要伴演是冷靜的第三者,協助當事人認清事實做出合理的決定,而不是在旁煽火,所以如果您做不到這一點,就不要伸鼻子管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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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跟帖:
• 我還是不要過問的好,當個聽眾好了,也挺忙的 -BCBGirl- ♀ (0 bytes) () 06/01/2015 postreply 12:17:55
• 你好歹把老貓的轉發給她 -Manymore- ♀ (0 bytes) () 06/01/2015 postreply 14: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