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冤枉你了

1) 這裏麵規定了"更換或者修理" 不超過1000sf的drywall, 不改動水電等設施, 都不需要permit.我全部都符合.

你不是“更換或者修理”,而是添加,所以不符合這個一項“不需要”的要求。

2) 可是, 我5分鍾前, 又打電話給city, 他們又說, 我用drywall擱廳, 就改變了原來的格局. 所以, 他們要讓我找個建築師畫一張布局圖,畫好後, 在網上submit, 讓city審批.

建議這樣。

3) 我剛打電話給建築師, 他說畫圖沒問題, 但是city那幫人批不批準就很難說了.
當然建築師會這麽說,他/她又不是city,即使批準幾率是99%,他也不能提前保掙。
4) 所以, 我後來有查了相關資料, 發現家具不用permit, 即使是頂到天花板的家具也不需要, 所有才想了備用之計謀.

或者不要說是drywall,而是頂天立地的“屏風”, room divider, 應該算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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