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精神病醫生是自己去看的,回來不吃藥也是自己不吃的,診斷是醫生下的,自己不吃藥並不表示自己沒有病。
簡單的邏輯自己都說不清,我隻看到“他有精神病,發瘋了,亂扔東西,燒錢”。好像法律沒有冤枉他。
“他有精神病,發瘋了,亂扔東西,燒錢”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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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也覺得男方是精神病:砸電視機、燒幾千外幣...不是精神病就沒有精神病了。
-上流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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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2015 postreply
11: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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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男的神經不是很正常。
-nj_g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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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2015 postreply
15: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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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說輕了,其實還有狗血變態的呢:剛出拘留所,立馬迫得LP自我扒光跪地道歉
-上流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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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2015 postreply
21: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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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這麽變態,超出想象了。
-稻穗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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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2015 postreply
21:2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