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常情。所以遇到機會不好好敲你一筆恐怕對方事後都要後悔。人身傷害官司在美國既普遍又可以打得極其精致。對方與你們糾纏了3年後還這樣死纏爛打其根本原因就是不相信你們隻有一份保險,兩份工資(或一份工資),以及區區幾千塊錢存款而已。想到你們很可能還有隱藏的資產和錢沒有交代或被他們查出來。在這個情況和形勢下,你不覺著你們現在買房這個舉動太愚蠢了嗎?因為你要付20%的頭款,計美元10萬。顯然這筆錢不在對方掌握之中。你這就等於告訴對方,在他們調查你們財務狀況時說了謊。當他們向法庭例舉這樣的事實時會對你們相當不利,因為你們對原告說假話,也有可能對法庭不誠實。你想想這是個什麽後果?他們肯定會想,你們除了這10萬頭款大概還有更多的錢。那樣的話,你們就真麻煩了。據我觀察,目前對方已差不多相信了你們除了保險基本是“赤貧”的話,因為他們已在調查你先生出車禍時是否在為其公司工作?其目的很明顯,即在從你們這裏榨不出油水的情況下看看能否從你先生公司拿到錢,而公司的財務狀況會比個人富得多。這個轉向你先生公司求償的想法也證明了我前麵說的,對方已有“放你們一馬”的打算,原因是你們太“窮”。所以你們千萬不要現在買那個什麽勞什子房,買了,就會又把禍水重新引向你們,切記!
人身傷害官司雖然效益不錯,但原告最後發現被告確實沒什麽油水時它也會放手,因為人做什麽事情都會有一個合理期待。打個比方,原訴方和他的律師橫不能期待從一個homeless身上狂撈一筆吧?所以我說,你們再挺一挺,這事大概就過去了。另外記住,以後真的有了不動產和大額存款及股票證券等物,記著在自己的保險單上加保一份小雨傘(umbrella )險。這是責任事故險的增加部分,100萬,200萬都可以。那樣就大體上能保護你們不至於由於一起責任事故而傾家蕩產。
你們遇上惡訟師了。現在經濟不好,失業和急需錢的人不少,想抓住這樣的機會發點財也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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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傷害需要什麽樣的證明?如果沒有進急診室,接著就去上班了,怎麽樣算傷害? -vivacasino- ♀ (0 bytes) () 05/22/2015 postreply 08:26:40
• 人身傷害很多不是馬上或明顯地顯露著的。很多州的法律允許10年內提起告訴。人身傷害 ---1234567-- ♂ (159 bytes) () 05/22/2015 postreply 10: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