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拿H1B. 我老公已經要去別的州工作了,我正想著要不要也搬走。有人是被lay off 又回公司了,她對我不好,但我不知道, 還替她擔心每天很忙還得先走接小孩。
當時HR沒用fire這個詞。 我還請了3個星期的假,讓H1B沒gap.
HR隻是說我目前的項目做完了,又沒興趣教我新的東西。隻是提到我沒辦法在本州領救濟,(其實我本來也要走了,不在那個州了,所以沒想明白是fire).
根本就是office polictics
所有跟帖:
• 如果“沒辦法在本州領救濟”,那麽說明你被開除的原因是misconduct而不是performance -檸檬椰子汁- ♂ (1040 bytes) () 05/13/2015 postreply 13:01:02
• H1B能搞出多大動靜 -翠微北裏- ♀ (0 bytes) () 05/13/2015 postreply 13:07:32
• 啊,忘了你是H1,算我沒說 -檸檬椰子汁- ♂ (0 bytes) () 05/13/2015 postreply 13:09:06
• 我找了律師給原公司發信打電話,但都沒有回複 -翠微北裏- ♀ (120 bytes) () 05/13/2015 postreply 13: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