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不認同這樣做。房客如是講理的好人,不會失理還敢拿錢;堅決走正途,不肯交租,就發notice,再不交,去法庭見。

回答: 回應單身老貓2015-05-12 09: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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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寅先生- 給 寅先生 發送悄悄話 (217 bytes) () 05/12/2015 postreply 17:09:40

回應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475 bytes) () 05/13/2015 postreply 07: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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