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係親屬移民的根據是家庭團圓,公民爸爸死掉了,就不用到美國團圓了,在中國和媽媽住好了。
所以以防萬一,應該來美國生。樓主為了以後在美國看孫子,應該在道義上和經濟上支持。
論證完畢。
應該來美國生,否則孩子爸死掉了,小孩如何拿綠卡?
所有跟帖:
• 你這話說的。 -goingplace- ♀ (0 bytes) () 04/28/2015 postreply 09:22:57
• 哈,他這屬於話糙理不糙,做各種風險分析,就像買生命保險一個道理。 -水中撈月- ♂ (0 bytes) () 04/28/2015 postreply 09:29:45
• 別人要花錢才能得到的建議,這裏白給還嫌態度不好... -檸檬椰子汁- ♂ (0 bytes) () 04/28/2015 postreply 10: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