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小出租房,租給一對姐妹。目前原來簽了6個月的合約,到期後,沒有繼續簽書麵的合約。但她們繼續住,也交房租。屬於是口頭 month to month 的租約。 昨天,她們突然通知我,三天後(本月到期)要搬家,讓我措手不及。
我們之間原本有口頭協議,她們如果要離開,至少要給我2周時間提前通知,這樣我可以找人。 但她們現在突然離開,我是否可以扣一些deposit? 是否有相關的法律依據。 我剛當房東才幾個月,沒有什麽經驗,所以請教一下這裏的朋友。
租客突然要離開,該扣一些 deposit
所有跟帖:
•
這情況我不會去扣人家錢
-稻穗兒-
♀
(234 bytes)
()
04/27/2015 postreply
09:12:16
•
回應
-單身老貓-
♂
(773 bytes)
()
04/27/2015 postreply
09:33:56
•
看你們的書麵租約怎麽寫把
-jingxi02-
♀
(1146 bytes)
()
04/27/2015 postreply
10: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