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小出租房,租給一對姐妹。目前原來簽了6個月的合約,到期後,沒有繼續簽書麵的合約。但她們繼續住,也交房租。屬於是口頭 month to month 的租約。 昨天,她們突然通知我,三天後(本月到期)要搬家,讓我措手不及。
我們之間原本有口頭協議,她們如果要離開,至少要給我2周時間提前通知,這樣我可以找人。 但她們現在突然離開,我是否可以扣一些deposit? 是否有相關的法律依據。 我剛當房東才幾個月,沒有什麽經驗,所以請教一下這裏的朋友。
租客突然要離開,該扣一些 depos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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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情況我不會去扣人家錢 -稻穗兒- ♀ (234 bytes) () 04/27/2015 postreply 09:12:16
• 回應 -單身老貓- ♂ (773 bytes) () 04/27/2015 postreply 09:33:56
• 看你們的書麵租約怎麽寫把 -jingxi02- ♀ (1146 bytes) () 04/27/2015 postreply 10: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