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旅遊者,在30天之內可以憑自己國家的駕照隨便開車,而自己國家的人從外州過來,反倒不被承認駕照。
我總覺得這個法律有點兒矛盾,很想跟他們較真的感覺
所有跟帖:
• 執法有靈活性, 我上一次就說過 -檸檬椰子汁- ♂ (637 bytes) () 04/24/2015 postreply 08:14:50
• 如果我在外州的房子隻租不賣,其實不需要擔心換駕照,我住在加州,不一定做加州人 -慧惠- ♀ (72 bytes) () 04/24/2015 postreply 08:37:52
• 有條例比沒有條例,總有一些約束性。這種問題不值得深究,但是不能沒有。 -檸檬椰子汁- ♂ (0 bytes) () 04/24/2015 postreply 08:42:55
• 這個法律是有道理的 -i_know- ♂ (195 bytes) () 04/24/2015 postreply 13:12:16
• 在美國,外州人短期開車,駕照也是沒有問題的。 -水中撈月- ♂ (273 bytes) () 04/24/2015 postreply 08:15:29
• 可能比較10天和30天的不順眼,對旅遊者很寬容,對新來的住戶很嚴苛 -慧惠- ♀ (0 bytes) () 04/24/2015 postreply 08:3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