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冷靜(冷血)的告訴您,法律問題不是人事上的爭議,您所提的都是職場競爭上常見的情況,換技術,工作遇到困難都是您自己的問題,您的身體狀況也是您自己的問題,建議您自己看看工作的員工守則,hostile work environment,(zero tolerant) 針對的是你的種族,宗教,性別,性取向...因此如果您的同事老是說,中國女人就是比白女笨,那麼你有案件...但是如果您的工作中,別人就是不與您分享新的技術,或是 hold 某些知識不與您分享,這不是 hostile work environment,這是職場競爭中的政治
同時您的請假,工作超時...您應該依據 HR 的相關規定來處理,如果您希望您企主管因為您的情況給予您特別考慮,這是人情但是不是一定需要,因此您自己家中有事仍然堅持不請假,這是您的問題,不是您公司的問題,同樣的,您個人的身體狀況是您個人的問題,除非您病得要死,您企工作與您企主管根本不需要考慮,在美國,法律是保障您可以有一個您能夠工作的環境與一個基本的工作權,不是給予您一個讓您舒心的工作,因此如果您需要化療,您的公司不準予您請假,您就有一個案件,然而如果您因為身體某些非致命的病痛要求您的公司不能要求您加班整個週末,那麼就有待商權.
所以如何處理,希望您想清楚,不要在氣頭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