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上的糾紛,主要的聯邦法律是Fair Labor Standard Act (FLSA)和Equal Employment Act。具體州法你要谘詢律師,我也沒有時間給你查。
1. FLSA和加班休假
FLSA規定正常工作時間是40小時,但是雇主可以強迫你加班,如果你是低級工人(non-exempt employee),雇主必須給你加班費;但是如果你是受過高等教育的professional,你屬於(exempt employee),不受FLSA管理,雇主強迫你加班沒商量,也不用多付你錢。http://www.flsa.com/coverage.html 比如醫院裏麵的醫生忙得連軸轉,醫生也不能告醫院“強迫加班”。不高興就辭職,沒有人逼著你給這個公司幹。
至於你不休假,最終是你自願決定不休,你加班,最終是你自願決定加班。你是高等職業人員,不是高中畢業的藍領,盡管你的腦子裏想是被迫的,法律假設是你有維護自己權利的能力。你的腦子想什麽很難證明,隻要你的同事都能正常休假,很難證明你為什麽那麽與眾不同地受脅迫。美國不是中國的奴 才文化,雇員有自己的權利,你自己不去爭,錯誤不在老板。再說你前後經過四個老板,很難說四個老板都對你壓迫。
2. Equal Employment和歧視
EE下,你可以向EEOC投訴。但是EEOC隻管八種歧視,http://www.eeoc.gov/laws/types/ 不管強製加班超過40小時。你的所有故事裏麵,就是(1)懷孕後不加新,有gender discrimination的嫌疑;(2)之後有long term disability,老板還威脅不讓休,有disability discrimination的嫌疑。
EEOC的投訴一般時間是在180天到一年之內,http://www.eeoc.gov/employees/timeliness.cfm,你的懷孕生病在幾年前,可能已經超過了期限,晚了就不能投訴了。
很可惜,你現在的情況,一部分源於你的“十年來種種委屈求全”, 走法律不是很有希望。你需要谘詢律師的,是(1)你的州是否有一些另外的勞工保護條例(2)能否找點性別歧視的證據。但是我的建議是先找到新工作後再進行法律步驟,否則你有官司,找新工作不是很容易。
3. 你可以去找其他工作,你的公司沒有理由不給你一個好的推薦。
至於layoff,既然你已經主動辭呈,人家為什麽要給你layoff severance?你美國同事沒有主動辭職,耗到被layoff,你一時意氣用事,現在layoff估計希望不大。
再說,如果你知道公司操作,你應該知道layoff package不是你的老板能夠決定的。大公司給layoff是根據自己的財政情況,在一年中某個恰當的日子操作(比如頒布年度財政的時候),錯過那個日子,老板也沒有給你layoff package的經費。你現在身體情緒情況不好,沒有必要為了等layoff而繼續拖延。
以後發生不愉快的時候早谘詢他人,不要一味地忍,向前看吧。
分析一下,希望不大
所有跟帖:
• +1. 這個寫得很好,也一並回答了下麵那個。可貼到職壇去。 -arcsigh- ♀ (0 bytes) () 04/17/2015 postreply 06:34:01
• 不止是職壇,家庭關係,朋友關係,各種社會關係裏都要切忌這種養媳婦心態。 -wolfkiller8- ♀ (0 bytes) () 04/17/2015 postreply 07:13:20
• 請指教 -hanxin- ♀ (117 bytes) () 04/17/2015 postreply 08:33:34
• 謝謝檸檬椰子汁,請入 -hanxin- ♀ (36 bytes) () 04/17/2015 postreply 08:16:24
• 公司的保險(group insurance)o8醫改以前也不管pre-existing condition的。 -如塵- ♀ (96 bytes) () 04/17/2015 postreply 08:25:28
• 謝謝回帖,請進 -hanxin- ♀ (404 bytes) () 04/17/2015 postreply 08: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