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謝。給你一個亡羊補牢的小建議。。。

本文內容已被 [ 稻穗兒 ] 在 2015-04-10 14:20:28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回答: 真的很感謝您!n3v42015-04-10 06:11:40

有的生意,光是“沒有合同”還不夠保護自己。打官司的時候各說各有理,模糊地帶可以扯皮。

建議你主動弄一個 disclaimer (waiver),讓你的顧客簽字之後才為他服務。比如說,你給他裝好了 network 之後,如果當場演示沒問題,顧客簽字接受了,那麽以後出事不是你的責任。你也可以明確列出公司的 contact info,說明其它任何聯絡方式都不予采納。。。如此等等,都寫在 disclaimer裏要對方簽字。我對你的行當不熟悉,隻是根據你說的這個官司來舉例而已。你實際上應該會有更多的情況需要預防,你自己仔細想一想。

我的經驗,任何生意,先做好充分的預防措施是非常重要的,要有保護自己的條款,否則掙得再多,也可能統統跑進別人的口袋,自己白忙一場還惹氣。而所謂的預防措施,也不僅僅是跟顧客簽約,另外要有的是商業保險,也就是說萬一有這種無賴告贏了(或不是顧客無賴而的確是業主的錯),你的保險公司可以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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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的建議!采納了! -n3v4- 給 n3v4 發送悄悄話 (23 bytes) () 04/12/2015 postreply 05: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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