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略每年CAS就從納稅人手中拿走12.4億, 是救星還是黑社會?

6歲男童被害:CAS是救星還是黑社會?

加國無憂 51.CA 2015年4月7日 11:41 來源:本網綜合 作者:談海 [ 加大字體縮小字體 ]
http://*****/news/canada/2015/04/07/381878.shtml

4月6日,Saskatchewan 省 Regina法庭開始審理6歲男童Lee Bonneau被十歲兒童殺害一案,10歲的小凶手被指有行為問題,原本不應在沒有監管的情況下出沒社區。死者父親 David Bonneau 指責社會福利部門因他家發生“平常”的爭執就把他的兒子接管,最終孩子被殺,令他的家庭破碎。

此案發生於2013年8月21日,6歲Lee Bonneau被發現倒臥在Kahkewistahaw保護區的林地中,頭部有傷痕。他被害時他的寄養母親正在玩Bingo。

不幸遇害的6歲男童Lee Bonneau 51.CA 加國無憂

Bonneau的母親StaceyMerk在庭上表示,遇害男童生前愛笑愛玩,是個“漂亮的小寶貝”。被問到為何有社工跟進她一家的情況時,她稱與家暴無關,她和丈夫沒有動手打過孩子一巴掌。據StaceyMerk介紹,她曾經告訴社工自己有精神健康問題和自我傷害的想法,因此從孩子一出生社工就開始介入,她對把孩子的照顧權交予福利部門懊悔不已。

死者父親則表示,他和女伴的爭執屬一般家庭糾紛。

Bonneau的母親Stacey Merk後悔把孩子的照顧權交予福利部門

2010年2月15日,安省政府宣布給本省一些陷入財政困境的兒童保護機構(children's aid societies, 簡稱CAS)撥款,共有26間機構分得2250萬撥款,以解決他們的燃眉之急。不過,省府的撥款也引發了一些爭議。有批評人士指出,兒童保護機構之前曾經 曝出過濫用公款的醜聞,再加上它們並沒有良好地履行它們的職責,所以省府應該用有限的資金對機構進行改革,而不是直接撥款。

律師說法:保護兒童法律很嚴苛

據黃嚴煥卿律師介紹:以目前安省的情況而言,實際上有兩套法律來執行,一是刑法,二是安省“兒童及家庭法”,父母打罵小孩可能同時受到兩方麵的控告,警察以刑法告傷害罪名,兒童保護機構以“兒童及家庭法”告以虐待兒童罪名。 加拿大 51網

對於是否可打孩子屁股的問題,也是一樣,在刑法方麵近年確實有判例,允許合理適度的體罰以規改小孩的行為,但“兒童及家庭法”並沒有這方麵的改動,反而是日趨嚴厲,也即是打屁股等體罰一樣可以成為被告。目前的法律日趨嚴厲,現在的兒童保護法律在修改後,新增範圍更廣。

身體的虐待、傷害,這較易分辨,也與刑法傷人罪方麵的界定沒有很大區別;情緒上的虐待,這是兒童保護法較為特別的地方,比如經常辱罵子女,孩子功課不好,就罵他“沒用”等,造成孩子失神落魄,產生失望情緒,甚至產生抑鬱病,都屬違法的行為。

另外,還有一點要注意的是,即使沒有實際行為,但存在潛在危險,一樣可能獨犯法律,比如言語之中一直對子女危脅恐嚇,或是父親毒打母親,家庭無人照理等等情況,保護兒童部門都可能介入。

近年兒童保護法另一嚴厲的改變是,擴大舉報範圍,以往主要是學校、兒童護理部門等可以報案,現在已擴展至普通人都可舉報,包括鄰居、朋友或是知情的陌生人等。

社會上對CAS有誤解 加國無憂

加拿大都市報報道,多倫多CAS員工培訓部經理江建麗介紹說,CAS權力的確很大,在一些人的眼中甚至是太大。當CAS介入的時候,因為有法律和政府的規定,不像其他社區服務組織,你可以拒絕、不配合。 CAS一旦介入,有一種強製執行的味道,不是你說想甩掉就甩掉那麽簡單。

江建麗說,CAS有效地保護了兒童獲得適當照顧的權益。在加拿大孩子是備受關注和保護的,〖兒童和家庭服務法〗要求所有專業人士發現、懷疑有兒童需要保護 必須馬上報告CAS。因此無論是醫生、老師、校車司機等,發現可疑情況都要報告給CAS,至於有沒有發生過虐待兒童的行為,他們不需要調查核實,隻需要及 時報告。所以說,CAS接到報告的途徑很多,他們處理的方法也是因家庭而異的,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而定。

網友熱議CAS

兒童保護機構的成績不僅令審計總長批評,很多省民、特別是移民也不滿意。在網上,時常能看到人們抱怨CAS已經太過介入家庭私生活,隻是簡單地管教孩子卻 被它們警告、甚至強迫分離的案例。由於很多新移民不太了解安省的法律,曾在兒童保護組織那裏吃過大虧,甚至被視為虐待兒童,並要求與子女分離。當然也有網 友力挺CAS,認為CAS功大於過,為保護兒童利益作出貢獻。

xs2332:在加拿大養小孩得警惕CAS。CAS是一個先進社會裏的確實該存在的機構組織,但是作為家長們,要是被這些機構中某些不懷好意的人合法的騙 走了孩子,那時候哭可就晚了。比如家裏有孩子的哭聲,好心的鄰居可能就給CAS打電話說你家裏有虐待兒童,接著CAS代表以及警察很快就登門,而且分開詢 問,特別是單獨詢問孩子的想法。

某些CAS代表可能在對孩子問問題時設下一些陷阱,讓沒什麽判斷能力的孩子給出錯誤的答案,那孩子肯定就被強製帶走了。再比如孩子摔了一跤,胳膊大腿有痕跡,去上學被老師看到了,老師也可能給CAS打電話。所以沒聽說過加拿大CAS組織的家長們,好好研究一下相關信息吧。

加滿:加拿大兒童保護組織(CAS,Children's Aid Society)是一個通過合法綁架兒童,威脅勒索父母,以向納稅人收取保護費為目的的組織。他們的主要工作是通過密集的審問兒童,尋找機會使兒童說對兒 童父母不利的話。然後以此勒索父母和他們簽訂合同接受他們的輔導。父母若不同意,他們就對父母進行惡意法律攻擊(malicious legal attack)他們的另一個目標是把兒童帶走領養。他們這樣做是因為利益驅使。僅安大略一個省每年CAS就從納稅人手中拿走12.4億(安大略省人口 1200萬)

老楊:CAS是一個極其反社會,反人類,反親情的組織。他們做每一件事的目的,就是把事情搞大,這樣他們就可以按工作量從政府領到經費。如果象中國的居委 會那樣,把每一件事都搞小,甚至於解決的話,他們自己就沒有存在的必要。所以他們口頭上說是為了孩子,實際上是為了他們自己。根本就沒有什麽好的出發點。 如果說最先的法律還有好的出發點的話,這個法律也是最被abuse的。

Lionheart:這就可以理解什麽樣的家庭成了寄養家庭,為什麽孩子在寄養家庭會出事。這和老外的某些單身母親生一堆孩子,每多生一個多拿一份孩子的錢,自己靠孩子養一個道理。

Nolater:現在的情況是就像收藏郵票一樣,一旦收集到孩子,加拿大政府就會按孩子人數給錢,其中很多收養家庭就靠這個維持生活,但最多能收養2個, 每個孩子給收養家庭現金補貼1800元到6000元不等,1800元是健康的孩子,殘疾就補貼非常高,還不包括其他報銷例如遊玩,上學,衣服等等,如果收 養兩個孩子,每月收入4000-5000,他們就會依賴這些錢,但這僅僅是冰山一角,這個組織每個孩子提成超過了2000元。組織的人確實工作認真,但他 們確實依靠收集孩子能拿到高薪的工作(5萬-12萬)如果你驚訝加拿大的補貼這麽高,那就錯了。最高的是殘疾孩子在12歲以前,每個孩子一旦批準,最低標 準6000,其中現金部分1000多。

rosymerry:出發點好的,並不都帶來好的結果,我覺得應該有一個單獨監督機製保證他們工作。說到CAS其實當地人也很害怕被沾上,就象警察一樣, 一般人都很謹慎,不去惹。這樣的情況就是真正當地那些不管孩子的,虐待孩子的家庭,一般人不會管閑事舉報,需要幫助的孩子沒有得到幫助。而不少被舉報的是 愛孩子的移民家庭。因為CAS鼓勵舉報,不需要是不是事實,他們可以來調查。聽到一個例子是家長帶孩子看牙,牙醫要價太黑,家長決定換一家,結果這家就把 家長告到CAS。

Liuycc:不管怎麽說,我自己還是對因為CAS的介入而引發並有可能導致悲劇心存芥蒂

ziranzhizi :看了51 網上的帖子,發現人們在不了解CAS的情況下把CAS說成是綁架孩子的機構,真是很可笑。

有人說,CAS以前是risk, safety based practice,是因為有的孩子死在家裏,社會輿論給CAS很大壓力,他們就要在工作時非常謹慎。 無憂 資訊 info.51.CA

近幾年,CAS一直在做改革,new worker training, kinship worker, cultural competency, anti-oppressive practice, strength based practice都是改革的內容。我可以介紹一下CAS的不同工作人員的分工:intake worker: 接到電話做調查,interview 家長,孩子,老師,醫生,也做社區資源的referralfamily service worker: 孩子還在家,但家長能力不足,需要幫助,FSW 長期提供幫助,定期見孩子家長Chid service worker: 當孩子被領走, 暫時住在foster home (in-care)。

CSW 是孩子的代表,定期看孩子(private visit), 看孩子在foster home 住的是否習慣, 和foster parents 開會,詢問孩子的所有情況,督促foster parents 帶孩子看醫生,參加課外活動。 - 多倫多 51 網

Resource worker:給foster parents 支持培訓,因為很多孩子的行為很難管理kinship worker: 調查孩子的親戚,或家長的朋友,看是否能長期照顧孩子(在家長沒有能力的情況下)kinship care 分為: kinship in care,和 kinship out of care. In care 是說孩子和親戚住在一起,CAS提供撫養費,有些爺爺奶奶沒有經濟能力養孩子,CAS給予幫助。孩子16歲以後,可以選則和誰住在一起。如果孩子上大學或 工做培訓,CAS提供幫助經濟幫助一直到孩子21歲。out of care, 孩子和親戚住在一起,CAS不在過問。在一般foster home 的孩子也一樣有經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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