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看你有什麽法律文件

美國是法製國家,你有什麽權利不是聖經四書五經可蘭經賦予的,質問不要無根據。你到底離婚的時候被判決了什麽?文件在哪裏?警察來管,也要根據法院判決來執行。

在美國,父母對孩子有兩個權利,監護權(legal custody)和撫養權(physical custody)。一般離婚父母有分享這兩個權力,就是孩子的大決定(申請護照,出國,醫療決定,上學)需要有監護權的雙方同意;孩子具體和誰住,分日期和爸媽各住幾天或者幾周。

即使一個父母有單獨撫養權(sole physical custody),一般監護權還是分享的。比如一個離婚父母帶孩子搬到外地,法院同意修改單獨撫養權。但是不撫養的父母還是監護權, 有權利對孩子的大決定由同意否決。

剝奪一個父母的監護權是一個很少見的事情,由於犯罪進監獄的父母都不一定被剝奪。一般這個父母是對小孩有害,比如毆打性侵之類,法院才會剝奪這個父母的監護權。

先搞清楚自己有什麽權利,再來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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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 -eos1- 給 eos1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29/2015 postreply 23: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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