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你的邏輯猜測是對的,雖然他的話完全沒有這個意思。

本文內容已被 [ 慧惠 ] 在 2015-03-25 16:49:5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給我開了490元的罰款,3個點,原因是我沒有打燈, 沒有換線的想法”。我下午沒有讀上麵老師們的講座,根本不知道規則需要換道避讓,所以怎麽也猜不明白。

如果辯護,就不要撒謊。重點在:1. 中道有車,換不過去,無論換道還是停下來,都太危險。 2. 當時閃燈警車在緊急道上,目測有足夠空間可以過去,又沒有任何標誌說必須merge to left, 所以減速慢慢開過去。

有時候錯的合情合理,有機會說服別人,但撒謊永遠不可能說服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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