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可以從整體來考慮

如果你說的屬實,那她是一個病人。既然已經這麽多年的夫妻了,個人覺得你首先是應該替她想想。如果你和小孩離她而去,那她以後的生活怎麽辦?這應該是你的責任和義務。

對於一個病人,當然不可以用對常人的方法對待,對於精神上的病,更應該時時小心,順著點病人,不要刺激她,這樣她還有恢複的可能。可從你的言語裏感覺你憤憤不平。可以想一想,如果你們兩人反過來,你有精神上的問題,或者好一點的情況,你有身體上的疾病,然後她絕塵而去,你會怎麽想呢?夫妻結合的時候的承諾就是有難同當。如果以後你再回想起曾經拋棄的妻子,你會心安嗎?

當然,無論誰到這種情況都不好辦,這個可以理解。既來之,則安之。逃避不是辦法。隻有按照自己的實際情況,有所取舍,做出最好的安排。比如,也許可以安排她到家裏人那裏住一段,或者到精神康複中心接受治療,當然應該想辦法保證小孩的安全。也許你會因此損失很多物質上的東西,導致生活水平的下降,甚至可能會沒有多少時間幫助小孩的學習和成長,但是你會在其他方麵得到很多,包括為小孩做出了表率,這對他們的成長更為有益。

有一句話:請享受無法逃避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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