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孕婦們不合作的話, 罪名是不是簽證欺詐? 應該不會罰得很重吧, 至少覺得蓄意棄保逃回國有點反應過大. 當然大著肚皮或帶著新生兒跟著別人打幾個月的官司的確挺辛苦, 不過總該先亡羊補牢的, 而不是草木皆兵.
佩服你還管Macy的事情. 再問一點:
所有跟帖:
• 誰知道,美國人可能就是要把孕婦嚇唬回國;如果孕婦為孩子著想,幹脆賴下來生孩子,作證,兩不誤。 -檸檬椰子汁- ♂ (0 bytes) () 03/17/2015 postreply 17:38:08
• 是, 我是覺得她們真是不該慌的, 反正幹都幹了, 不如幹到底, 可以把壞事變成好事, 當然月子中心是死定了 -EMSWhite- ♂ (0 bytes) () 03/17/2015 postreply 17:4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