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們的回答。當時我的朋友給我說時,我也問了這個問題:用他們自己的地址不就得了? 幹嘛扯進別人?
朋友說他們的解釋是這樣的:一是有時候某些網站對某些貨的銷售有限額,比如一家隻能買10個(我不知是否有這一說); 還有一個是有的網站好像對他們的長期大量訂貨不是很有好感(還有這事?商家有人買它的東西它是否該高興?),有時拒絕他們的訂貨,所以也需要借用地址和姓名。不過錢款由他們自己的信用卡付,但一些REBATE之類的東西都需要填借用的地址和姓名,這樣還得朋友去存REBATE,然後再把錢給他們。
正因為覺得有些奇怪,朋友又是麵子薄的人,所以覺得不知如何辦。如果隻是麻煩點存錢轉張支票也就罷了,就怕將來有些難以預料的後患。
各位朋友給個意見。
多謝!
他們的說法是這樣的。我也覺得很奇怪。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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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正常
-太杞人憂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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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2004 postreply
2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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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是在做REBATE,不害人的,因為你不賣.就是麻煩!!!
-嗬嗬嗬嗬嗬嗬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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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2004 postreply
00: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