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的理解。 和老貓說的有點不一致,所以我問問案例/法律條款。畢竟,我不懂法。
(就像買個50萬的房子,買方付了2萬訂金,說一個月後付錢收房。合同上定的是到時不交錢,訂金就沒了;沒其它懲罰條款。 如果一個月後,房市突然垮了,同樣的房子隻值40萬了。買主說不買了,那麽,他那2萬訂金就給了賣主。但同時,賣主也不能去訴原來的買主要房價的差值損失。 --他可以告,但一般贏不了。)
擔保費要擔保擔保人到時出庭;如果不出庭,保費就損失了。但是,擔保人除了損失錢外,沒有別的損失,不會被起訴。
所有跟帖:
• 搞清楚,孕婦目前的狀態是犯罪嫌疑人。不要和買賣房子混為一談。 -simplylove- ♀ (0 bytes) () 03/15/2015 postreply 15:30:39
• 你的個人信用一分錢都不值嗎? -,- ♀ (0 bytes) () 03/15/2015 postreply 16:10:29
• 擔保和個人信用有關嗎?那麽多的bond公司為人出保費,jump bond的肯定不少吧?這些公司是怎麽運營的? -N.- ♀ (183 bytes) () 03/15/2015 postreply 17:5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