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最後一貼。網管最近看我不順眼,我說話說多了的貼

本帖於 2015-03-14 11:43:03 時間, 由普通用戶 慧惠 編輯

不是打包就是刪除。

如果請律師保釋,客戶一筆付錢包括各種費用和服務,不應該是德州的土政策吧?隻是他沒有給我類似itemized statement,我一直稀裏糊塗。後來去談case的時候,他也是不太多解釋,我朋友就換了律師。用這種方式保持職業的神秘性而讓人不得不在付錢方麵聽之任之,這是我一直反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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