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一直沒注意樓主的性別, 是我不好意思了, Email等了一天沒等到, 洗洗睡了. 不過請問老貓和檸檬

本帖於 2015-03-13 21:53:07 時間, 由普通用戶 EMSWhite 編輯

總算聽了杭蓋的歌, 蕩氣回腸了一下. 不過你一說倒是, 她取保後法律上能不能先回國再來美出庭, 尤其她有孕在身或身邊有出生嬰幼兒的特殊情況, 倒是個有趣的法律問題, 包括她孩子還能生哪還有國籍嗎, 召喚大神們給個解答, 請解解我的惑.

樓主其實應該找當地律師谘詢一下的, 最權威最清楚的, 應該可以免費的, 至少第一次見麵. 估計現在加州華人律師不少正樂開了花, 正搶生意, 磨刀霍霍向孕婦呢. 幫他們聯係個律師啥的. 你也算給你朋友有個交代了, 你當然不能惹火燒身, 但直接就拒人於千裏之外尤其在有孕在身又加牢獄之災的時候, 你自己看著交情掂量著辦吧. 反正他們連bail都能放棄, 拿錢打官司應該也出得起的, 何必正規渠道不走, 偏要劍走偏鋒. 也許討價還價下來, 汙點證人的待遇不一定不好的. 何必慌了陣腳呢. 記住風險處處有, 出了事也要繼續把損失降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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