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一直沒注意樓主的性別, 是我不好意思了, Email等了一天沒等到, 洗洗睡了. 不過請問老貓和檸檬

本文內容已被 [ EMSWhite ] 在 2015-03-13 21:53:07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總算聽了杭蓋的歌, 蕩氣回腸了一下. 不過你一說倒是, 她取保後法律上能不能先回國再來美出庭, 尤其她有孕在身或身邊有出生嬰幼兒的特殊情況, 倒是個有趣的法律問題, 包括她孩子還能生哪還有國籍嗎, 召喚大神們給個解答, 請解解我的惑.

樓主其實應該找當地律師谘詢一下的, 最權威最清楚的, 應該可以免費的, 至少第一次見麵. 估計現在加州華人律師不少正樂開了花, 正搶生意, 磨刀霍霍向孕婦呢. 幫他們聯係個律師啥的. 你也算給你朋友有個交代了, 你當然不能惹火燒身, 但直接就拒人於千裏之外尤其在有孕在身又加牢獄之災的時候, 你自己看著交情掂量著辦吧. 反正他們連bail都能放棄, 拿錢打官司應該也出得起的, 何必正規渠道不走, 偏要劍走偏鋒. 也許討價還價下來, 汙點證人的待遇不一定不好的. 何必慌了陣腳呢. 記住風險處處有, 出了事也要繼續把損失降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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