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的一個學術問題,我再提上去請教一下

回答: 好吧,就和你切磋一下啊,水中撈月2015-03-09 05:05:09

按您的理解,紅燈右轉已然單列了;實際執法中,並不是這樣

A 裏麵說,...except as provided in subdivision (b).

B 裏麵說,...after stopping as required by subdivision (a)…

也就是說,A 把右轉推給了 B,B 又把右轉不停車交還給了 A.

所以上麵這個結論,“21453 (A)是處罰闖紅燈包括右轉不完全停車”

給了警察 apply discretion 的權利; 這個糊塗邏輯,也是合法但不完全合理的起源。

剩下可以 Argue 的抽象問題是:

“在 A 條款中將 B 情況分列出來,在 B 條款中要求遵守A。

要是在做 B 條款管的事時違反了 A,是按照 B 罰,還是按照 A 罰?”

很好的一個學術問題,我再提上去請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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