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能說服我為什麽離婚一定要律師,我以後一定不跟你爭這個

來源: 慧惠 2015-02-26 13:46:1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032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慧惠 ] 在 2015-02-26 15:28:05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我們不說個別情況的。通常情況,離婚最有爭議的,一個是孩子,一個是錢財。

錢財方麵,如果不是富翁,沒有什麽複雜,幾棟房子,幾處投資,幾種保險,幾個銀行賬戶,夫妻倆過這麽久,這些東西都是自己在管理,怎麽一離婚就變得不得不找個外人才能弄清楚了?熊兄弟兩個一塊肉分不勻,狐狸說,我幫你們分,就是這邊咬一口,那邊咬一口分勻的。

孩子方麵更是如此,做父母的難道不知道哪個辦法對自己孩子是最好麽?就算離婚,也是父母最有權力說話。律師隻能從最通常的辦法考慮,但每個孩子除了年齡性別,還有個性習慣。。。的不同,讓沒有感情的人分,就像包公當年區分真假母親,誰有本事誰搶過去。

所以我一直覺得,有一定智商和情商的人,完全可以自己處理離婚案件。沒必要一下子就想是不是請律師。

所有跟帖: 

不是一定,而是最好,尤其是對方已經有了律師。自由世界,你自己不要律師誰還能強迫你。 -檸檬椰子汁- 給 檸檬椰子汁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26/2015 postreply 14:22:32

不給你雞湯,給你肉骨頭湯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164 bytes) () 02/26/2015 postreply 14:28:44

Don't bring a knife to a gunfight -檸檬椰子汁- 給 檸檬椰子汁 發送悄悄話 (172 bytes) () 02/26/2015 postreply 18:27:28

哇,A picture is worth a thousand words. -水中撈月- 給 水中撈月 發送悄悄話 水中撈月 的博客首頁 (85 bytes) () 02/26/2015 postreply 18:36:37

you are barking up the wrong tree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42 bytes) () 02/27/2015 postreply 14: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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