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就是法律。法律給予他全力可以不出示ID,當然如果法律規定她必需出示ID則是另外一回事。至於邏輯則因人而異,個人邏輯無法當作州

來源: 笑薇. 2015-02-21 10:04:25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所有跟帖: 

但警察應該有權逮捕一個有嫌疑的人吧?我說了麽,關鍵不是ID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6 bytes) () 02/21/2015 postreply 10:16:37

你認為的關鍵是什麽?那個你認為的關鍵如何違法了哪一條的法律? -笑薇.- 給 笑薇. 發送悄悄話 笑薇.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1/2015 postreply 10:33:34

警察嫌疑她什麽,根據什麽嫌疑?又有多少種可能推翻嫌疑? -笑薇.- 給 笑薇. 發送悄悄話 笑薇.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1/2015 postreply 10:35:35

嫌疑多了,天黑在人少的高速邊走,不像正常人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302 bytes) () 02/21/2015 postreply 10:44:49

與侮辱無關,是她有拒絕出示ID的權力。你所有的懷疑必須有根據,比如說她長得像那個在被追捕的人,她身上有 -笑薇.- 給 笑薇. 發送悄悄話 笑薇. 的博客首頁 (137 bytes) () 02/21/2015 postreply 11:00:45

還沒天黑 4 點半 。 快黑了 沒有受侮辱的意思 隻是 -呼吸有點難呀- 給 呼吸有點難呀 發送悄悄話 (269 bytes) () 02/21/2015 postreply 11:01:41

男警察很奇怪 拿走我電話 就不還來 -呼吸有點難呀- 給 呼吸有點難呀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21/2015 postreply 10:47:13

你沒有beiattest 時,他無權拿走你的電話。他在違法。 -笑薇.- 給 笑薇. 發送悄悄話 笑薇.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1/2015 postreply 10:56:18

啊呀 他一直拿著 -呼吸有點難呀- 給 呼吸有點難呀 發送悄悄話 (372 bytes) () 02/21/2015 postreply 11:39:42

逮捕之後他們可以拿走,但是如果逮捕之前,你在用著,他無權。但是你是弱者,警察 -笑薇.- 給 笑薇. 發送悄悄話 笑薇. 的博客首頁 (237 bytes) () 02/21/2015 postreply 11:54:57

律師說無罪 但是她隻是泛泛地聽我朋友說 -呼吸有點難呀- 給 呼吸有點難呀 發送悄悄話 (176 bytes) () 02/21/2015 postreply 12: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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