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來就不想說這些無關緊要的話題,沒必要倒苦水,是這裏的版主太惡毒了,仇恨女人。我要問的就是如何證明,

我的律師說要我回去找律師準備材料,我都不知道這些事情怎麽處理。一頭霧水,我這裏還有兩個小孩要照顧,能這麽容易跑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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