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勸你別離了。
離了,孩子媽 就可以給孩子找後爹。你孩子再有 同母異父 的 弟妹。孩子跟她們親 ,你高興? 孩子 受冷落,你高興?
總之,都是心痛。人家一家子 住著大房子,你花錢供養著孩子,孩子還覺得是你 拋棄了他們。
實際 也是。我主張: 離婚 就要 能爭到撫養權 才離。你都不能忍受對方,讓那麽小 孩子去忍受,讓對方 去影響 孩子的 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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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了,孩子媽 就可以給孩子找後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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