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話,女人不是用來講理的。6年了也是合適的時候做決定了。

本帖於 2015-02-08 20:19:00 時間, 由普通用戶 SDLX2Kids 編輯
回答: 謝謝批評,但是fallsviewer2015-02-08 20:10:15

不小氣

不冤大頭

不犧牲自己

不犧牲父母


6年後的決定,應該不是衝動,不是冤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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