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哪個省?小孩不是貓狗, 不是你的財產

來源: 檸檬椰子汁 2015-02-03 07:38:28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116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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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理論上夫妻有“平等”權利,包括接觸孩子的權利,如果夫妻還在婚姻中,法院一般希望夫妻自己協商,不願意強製給判決。

即使要判決,小孩不是貓狗, 不是你的財產,不能說你想幹什麽就幹什麽。孩子自己的權利(best interest of the child)高於你對孩子的權利(right of family privacy,按你的信念撫養孩子的權利)。

關於best interest of the child, 對方可以說現在環境最穩定,一個四歲小孩飛到中國太累太顛簸。法官也會同情對方的說法。如果要爭取判決,想想你到底要小孩怎麽樣,不要泛泛地說接過來住幾天,到了中國你上班小孩誰看?到了美國怎麽操作,越仔細越好。對小孩有什麽好處。不要臆想,法庭上就是要你證明1+1=2。比如多看爸爸對小孩好,也是需要證明的,不是你說就是。

如果回加拿大定居,你當然有權利把嶽父母趕出去。具體如何趕,請先回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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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rcsigh- 給 arcsigh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03/2015 postreply 1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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