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朋友有兩孩子,LP愛上了老美,他LP從來都是

家庭婦女。不知在美國離還是在中國離對他有利? 中國法庭會怎麽判? 會不會像在這兒一樣財產分半,孩子歸女方? 現在他LP原意平分,是接受了呢,還是去中國打關司對他有利? 請盡量詳細點,多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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