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最關鍵的是堅持到底,我認為為了Damege的事情可以再次上法庭,作為房客,在法庭上通常都是得到法官的Favor的,隻要地主沒有絕對有說服力的證據。至於要到異地去官司怎麽打的問題,為什麽不去直接向Court谘詢呢?----能否請你谘詢以後再回來把結果告訴我們好嗎?這同樣是對我們大家有幫助的好事。謝謝!
同意你的看法,尤其是最後一句話:( 另外我再有些想法
我想可以把兩次打官司的結果作為附件複印了寄給信用局----一個小討論,這裏還是說信用局比較好,說“信譽”有點太那個:)----作為補充證明材料附加在信用紀錄裏麵,然後在給信用局的信中要求加在信用紀錄中該條紀錄後麵的Memo中申明這是地主的報複行為。我想這樣也許可以對今後的貸款減小影響。
其實最關鍵的是堅持到底,我認為為了Damege的事情可以再次上法庭,作為房客,在法庭上通常都是得到法官的Favor的,隻要地主沒有絕對有說服力的證據。至於要到異地去官司怎麽打的問題,為什麽不去直接向Court谘詢呢?----能否請你谘詢以後再回來把結果告訴我們好嗎?這同樣是對我們大家有幫助的好事。謝謝!
其實最關鍵的是堅持到底,我認為為了Damege的事情可以再次上法庭,作為房客,在法庭上通常都是得到法官的Favor的,隻要地主沒有絕對有說服力的證據。至於要到異地去官司怎麽打的問題,為什麽不去直接向Court谘詢呢?----能否請你谘詢以後再回來把結果告訴我們好嗎?這同樣是對我們大家有幫助的好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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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2004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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