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她要準備法庭的辯護

本文內容已被 [ 慧惠 ] 在 2015-01-27 11:58:48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假定她偷了,那麽她不能說,因為也許律師辯護可以達到‘沒偷’免罪,她在這裏的‘口供’很可能成為法庭上對她不利的證據。

如果她沒偷,她依然需要為自己辯護,所有網友對她‘偷’的懷疑,可能也是對方的指控,她需要全方麵考慮各種懷疑的可能性,我們提出的懷疑越詳細,她越可以提前做功課。

她說了結果,大家就一哄而散了。她現在已經開始往偷東西這件事情上麵考慮了,前麵粗暴對待的情況,我甚至懷疑是為這個做鋪墊的了。

言多必失,我怎麽也覺得她像另一個ID了。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