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州發生車禍, 被別人從後麵(左後角)撞擊. 車失控撞上迎麵的車. 當時打電話911, 由於撞的太重, 兩個充氣包都彈了出來, 車也撞毀了. 頭很暈. 警察來時, 連自己的年齡都想不起來, 也不能準確對警察描述車禍是怎麽發聲的. 事發當天找了律師, 今天剛受到警察報告. 很氣憤, 因為撞我們車的人說是我們突然換車道, 他們來不急停, 因而是我們的責任. 據律師講, 我的口供與撞我的人說的一樣, 可能是警察隻按照對方口供寫了報告,而事實是他們超速行使, 又想超車所致. 遺憾地是盡管我們解釋了事情的經過, 但律師認為報告對我們不利, 很可能要承擔主要甚至全部責任. 這種情況下, 我們認為很不公平. 如果真是我們責任, 我們願意承擔, 而事實上並不是這樣. 真的不知該如何處理. 是換律師, 還是直接找保險公司. 希望能得到有經驗的朋友幫助.
urgent help needed, car accide
所有跟帖:
• 扯皮的CASE, 再找別的律師看怎麽樣, 如果都不接 -stp- ♂ (128 bytes) () 12/01/2004 postreply 13:46:08
• 我的口供與撞我的人說的一樣?! -意味深長- ♂ (260 bytes) () 12/01/2004 postreply 18:13:32
• 我想他的意思是那個警察報告是按被撞的迎麵的車的口供寫的 -""彩虹橋""- ♀ (102 bytes) () 12/02/2004 postreply 08: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