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點過讚,不過看了這句話"樓主你還是想辦法找個好律師,從怎樣能夠減輕你自己因偷竊而導致的處罰方麵去努力,"

想補充一下.我的看法是,不需找律師,假設偷竊事實已經明確,找律師隻是代當事人陳述可以減刑的理由,或和法庭達成pleading guilty的協議,主動認罪,態度誠懇,發自內心懺悔,才是正道.偷竊固然可恥,但說謊詭辯誣告以期逃脫罪責更不可原諒,犯罪記錄跟一輩子沒什麽,良心上的汙點永遠抹不去才是可恥的,希望樓主從心底認識錯,不找借口,誠心接受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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