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顧客的角度講,特殊的那種,真的難搞。比如他把幾件拎到試衣間,根本無需工具,有牙就好,就那幾個簽,塑料絲輕鬆咬斷,伸手扔到牆的另一側;衣服穿好,掏出粉餅5秒鍾補下妝容,體體麵麵的走出去。想抓我,哼哼,不容易吧。
非特殊顧客遭到誤解,機會不是很大,也不一定是零概率。內衣是什麽概念。我今天就穿了兩件了,昨天剛從這家店買的,收據沒留著,今天穿著又來了,不可以嗎?就該被人揪著翻扯衣領?心驚膽顫之時被迫合作脫光光?這公平嗎?--這樣的客人能有幾個? 如果是這樣的,告!
不就事實討論,說什麽都是白瞎。哪位找到律師幫打官司,去跟他說,“別管我幹了什麽,店家敢這樣對我,我很生氣,想告他。告不告的倒他,你給個準話吧”!等看那律師會怎麽洋嗆洋調告訴你“玩去”吧。
過度保護偷竊者的地方,氣死人不償命的。幾年前我家的車在車庫裏被賊人相中,用來裝載夜間偷盜的物品。就是趁夜把各家儲物室的東西洗劫一下,然後順手從跟前撬開一輛大點的車子趁天亮前運走。第二天下午收到警察電話,通知我在幾十裏地之外的某處找到了我被撬的車 -- 並不告訴我準確地點,隻是說已經被拖車公司拖走,留下拖車公司電話讓我自行聯係。就是說警察們找到這輛損壞嚴重明顯是被盜被棄的車子時,第一個通知的不是失主本人,而是拖車公司。之後我們費了很多周折避免車子在那裏過夜增加費用,另加修理等等,前後損失兩千刀。我在聯係警察局時得到的信息是,此事他們留有file,file no. 是#@#¥%%……;如果有了結果他們會通知我們去取回被盜物品(我家當時隻被賊人征用了車子,無其他物品損失,卻不幸是此次失竊的最大苦主),但是無論如何不會告訴我們賊人的任何個人信息 -- 因為他們是被保護的。連點hint都別想。所以車子recover的具體地點都恕不奉告!如果我們想要進一步追究,可以去上法庭。乖乖隆地動!我什麽都不知道,上法庭去告誰?告警察嗎?真有心去告警察。賊人被保護到這種程度,而我家無端的損失,是沒人保護的。換句話說就是,賊人多半比你還窮,所以認倒黴吧。
那天逛一個百貨店,出門前眼見一位五短男子,手裏拿著那麽一大排掛在衣架上的襯衫,目測二、三十件至少,徑直走進試衣間。走到停車場我還沒想明白那是怎麽個情況,就是覺得不對勁。過了N久恍然大悟,那廝出來的時候手裏多半還是那一大排,其中少幾件怎麽查?這家店我們以前常去轉轉,店員從來不吝惜花時間幫顧客一遍一遍的申請店卡,以圖每個申請可以讓客人那天在店裏的消費省下十塊錢;卻沒有安排人手在試衣間門口發牌子數件數。看那個“短子”那個利索勁,絕對可以做專業了,倒騰無本的衣服別處賣去了。
這家店下月關門,陪的太厲害開不下去了。不知道這種大搖大擺拿著十件二十件去試衣間的“短子”做了多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