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當事人去試衣間脫下內衣,也很難說是“被商家強迫”,除非有商店女雇員跟著到試衣間來迫使。自己單獨試衣間脫下內衣,商家可以咬死說是當事人同意了 -- 不然她就是不去試衣間,商家也不可能扒衣服。
所以感覺當事人能做文章的就是“翻領子”這個地方了,商家仍然能辯護說是當事人試圖逃逸現場,商家為detain當事人,阻止她的過程中的一些“合理”爭鬥,比如citizen's arrest還有一些扭打纏鬥是吧。至於這種真的是合理還是不合理,就是律師們發揮的空間了,如果律師能把這個辯得“不合理”,當事人就能有一個挽回敗局的開端。所以其實當事人當務之急是花錢找個好律師
考古看了一下當事人敘述的經曆。簡要歸納一下,商家沒有搜身,但是翻領子了
所有跟帖:
• 抓住一位逃跑的人,衣領是首先考慮的地方。所以商家可以說為了抓人而拽的衣領,看哪方的律師更牛了 -ecolio157h7- ♂ (0 bytes) () 01/26/2015 postreply 14:48:50
• 即便是和梅西有衝突 他們也不會故意整人 最簡單明了的辦法就是承認錯誤。可能會有小額罰款和拘留幾天或者可以選擇去義工。 -藍色的雪- ♀ (0 bytes) () 01/26/2015 postreply 14:49:39
• 嗯,俺也不明白為什麽會鬧到這麽大。有可能商家本來就很rude不給人機會,或是被pissed off了 -ecolio157h7- ♂ (0 bytes) () 01/26/2015 postreply 14:51:49
• 是因為玫瑰沒有承認 所以才有解釋國內的和梅西的一樣之類的話題 承認了實際是很輕微的處罰。但會跟履曆幾年並最後會完全消除。 -藍色的雪- ♀ (0 bytes) () 01/26/2015 postreply 14:57:11
• 有好律師也很難僅憑翻領子來糾纏,沒實質性身體傷害,沒實質性妨礙搜證。。。 -老農民說兩句- ♂ (0 bytes) () 01/26/2015 postreply 14:5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