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事實跟當事人敘述的差別太大,太有出入,導致的結果很可能是:論壇上麵大家好心七嘴八舌給了一大堆“很有建設性的”意見,但是都是在“沒有偷”這個前提下。其結果是這些建議對當事人一點用處都沒有。
所以當事人才死活不說“沒偷”,因為如果那樣說了,大家的建議會跟她真正想要的建議差別太大,很難得到幫助。
但是說“偷了”,太說不出口了吧,那純粹是找罵。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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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就你說的在理了 實在是害怕 但又想要一些幫助 。 我的建議是認下錯誤, 隻有小小的罰款或者選擇義工等。千萬別再一錯再錯。
-藍色的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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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2015 postreply
14:3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