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是你要告訴律師你究竟幹了什麽。
好吧,玫瑰是來谘詢和事實無關的程序問題的。
能做到撕標簽後再穿在身上往外走,就一定做好了被捉的準備,就是死不認賬。你沒證據證明我身上穿的是你家的,奈我如何?
那我不理解玫瑰還到這裏來谘詢程序問題幹什麽?
應該是商家也有對方剪標簽族的辦法吧。
那也一定有對付小辛普森的措施。
結論:
不要圖僥幸,
做個好公民!
• 什麽邏輯麽,老貓也要吃飯上廁所上班養家。不回答就等於承認讚同? -路是走出來的- ♀ (10 bytes) () 01/26/2015 postreply 13:0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