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謝謝大家:可惜我遲到一步

今天才看到你的貼。我可能是少數幾個看到電視報道這個騙局的。這是一個organized crime.支票是被人注銷的真支票。上當的人不隻你朋友一個。和銀行打官司是浪費時間和金錢。如果你仔細看過銀行的條款,這些都已經被寫進去了。隻能當作一個教訓。

記住下次一定不能出現金給人,如果要給也是寫支票,這樣就有trace,也有可能要回錢。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